南昌航空大学人文类职称评审条例极其不合理
受理部门 南昌航空大学
信件内容
南昌航空大学职称评审条例,对于艺术类学科非常不合理:1,科研成果奖艺术作品获奖只认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奖铜奖以上,在获奖上等于给大家画了一个吃不到的饼 2,漏洞太大,例如一般期刊教改论文可认定为中文核心。 3,学校的职称制度应该是对学校的学科发展有指导作用,但是我校人事处对此如同儿戏,每年都有较大的改动,每年都有很大的不合理存在。试问还未评职称的老师按照学校的职称条例去做科研,到自己凭的时候发现那个条例变成了一纸空文,自己得从头再来是否浪费了老师们的心血? 
回复内容
你好:经调查了解,南昌航空大学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26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51号)、2017年省人社厅下放评审权等精神修订完善内容和指标体系。再者,针对2016年学校首次实行职称量化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如参与项目计分太高、艺术音乐参赛获奖重复性计算等问题。  据了解该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师参与非主持项目得分进行了限制,对参与非主持项目总数进行限制;将教学改革论文提高档次计分,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我校在未实行量化计分办法前,一直是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中《江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的特定解释》,将艺术类作品获奖等同于论文。2016年量化计分办法中,音乐艺术类作品获奖既可以按照论文计分,又可以参照教学科研获奖计分,存在重复计分现象。在2017年量化计分办法中,对音乐艺术类作品获奖纳入论文计分体系,分国家级文化主管部门、国家级其他部门及文化行业协会、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省级其他部门及文化行业协会四类认定对应分值,级别越高,对应分值越高。取消部分音乐艺术类作品获奖等同于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认定。  该校修订过程公开,程序合理合法。根据上级文件和去年量化计分的突出问题提出修订初稿,征求校外同行专家意见、召开院长评审量化修订会、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通过后下发文件《南昌航空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办法(修订)》(校学术字〔2017〕92号)。  希望你理性、平和地看待职称评审和科研认定政策。我们相信文件的出台是为了更好的促进科研发展,存在不足之处可以改进完善,建议你多与该校人事处和学术委员会沟通。
回复时间 2017-12-26 09: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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