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绿色通道归来教师9月份没工资金一事
受理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信件内容
尊敬的省教育厅师资处领导: 我们系今年暑假通过省批复的地方绿色通道从本省异地回到吉安市泰和县教育系统任教的普通教师。现我们50多名教师向贵处反映一个严重损害我们这群教师利益的问题。情况如下: 按照当地泰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绿色通道方案,我们这群教师依照方案都在今年7月10日前将申请调回泰和家乡任教的材料交至到了泰和县教育体育局,(直至9月5日才拿到调令)9月8日前(仅3天时间)我们就已有39名教师将所有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从先前单位系统转移至泰和人社局和教育体育局。但由于当地县委县政府教育分管领导否定了教育体育局事先拿出的、针对我们绿色通道回来的教师分配方案,直接导致我们这些绿色通道归来的教师迟迟不能分配至需要的学校上课。直至9月25日通过考试才把我们分配下去。漫长的分配等待本来就是一场痛苦的煎熬,但更让我们这群人心寒是:当地政府居然以9月份没上班为由不给我们发放9月份的工资!妈的,这还得了!绿色通道还真他妈的变成了一条黑色通道!!《江西省2016年-2020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本就是鼓励和支持原籍教师回到自己的家乡任教,到下面怎就变味了呢!之后还有教师敢回自己的家乡吗?这也太让人望而生畏吧!我们这9月8日前办妥了所有手续的39位老师一直未上班,还不是教育主管部门没及时把我们分配下去,现怎就说成是我们没上班呢?!何况,9月25日上午分配好了之后,我们这些老师当日下午就去新单位报到上班了啊,也足足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啊!以我们没上班为由不给发工资,不合理!!这是其一。其二,按照国家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干部正常调动相关法律条例,原单位系统工资发放至本月底,新单位就应在下个月份正常起薪,一切得按照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介绍信为准啊。不给我们这群人发工资,不合法(我们的工资介绍信上人事部门已明确原单位工资发放至2016年8月底)!!不合理之事,不合法之举在当前的大形势下能行的通吗!尊敬的省厅领导,不给我们发9月份的工资,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一线的基层教师本就是靠那么点微薄工资生活的弱势群体,也都是有家庭的人,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妻儿老小,不容易啊!其次,不发9月份的工资,就意味着我们9月份的养老社保就会续接不上,造成断档,抑或得自己补交,而且医保、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全都没了,怎能让我们这些人安心、踏实上班呢!再者,不发9月份的工资,同样意味着我们9月份的高温补贴和9月份的绩效工资和福利也一并没了。 尊敬的省厅领导,我们这群教师已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方式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领导反映过此事以维权,但都没有得到我们应有的答复,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回复就有:9月份没任何工资和福利。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这群教师决意维权到底!根据当时贵处电话里的建议和要求(11月16日左右我们给贵处来过电话),现将情况梳理成文,愿贵处能帮助我们这几十位教师维护我们应得的、正当的权益,即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让泰和县政府发放我们9月份的全额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并按省里文件足额发放9月份的高温津补贴)。 如果在贵厅贵处层面不能维护我们这群人的合理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通过其它方式、渠道坚定地维权下去! 回复为昐,真诚致谢! 绿色通道归来派 2016年11朋26日(回复渠道:thlstdglp2016@163.com,电子邮箱为:“泰和绿色通道归来派”首写字母)  
回复内容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反映泰和县2016年秋季以“绿色通道”回原籍 任教教师9月份工资发放不合理信访件的情况汇报 省教育厅师资处: 收到贵处批转的《关于泰和县2016年秋季以“绿色通道”回原籍任教教师反映9月份工资发放不合理》的信访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关于从外县市调回人员的情况 根据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 《泰和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泰府办字【2016】76号)的文件精神,我县在今年开通了泰和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原籍任教的“绿色通道”。在今年暑期有72人提交了相关材料。经过我县财政、人事、教育、编办四家的审核,有59人符合办理条件,县人民政府于今年9月2号下发了抄告单,同意这59名同志办理调动手续。截止到9月上旬,已有49人办理了调动手续,另有10人因对方县市的原因未能调回。 2、关于9月份工资未发放的问题 通过统计,上述这49人中有36人未发放9月份工资,其余13人已在原单位发放了9月份工资。未发放9月份工资的主要原因是我县人保局依据县人民政府下发抄告单的文件精神核定工资的发放时间(抄告单中明确:人员工资经费自正式手续办理完毕后下月起由县财政解决)。 二、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人员9月份未发工资的情况,我局已分别向县财政、人事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县领导立即召开协调会,经过协调,各单位都认为他们9月份已在我县上班,不发9月份工资不合理。目前,县财政已在办理补发手续。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18日
回复时间 2016-12-23 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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